廣西第三方環境咨詢(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是區環保產業協會對會員單位開展的、立足于行業自律的自愿性的第三方評價活動,是指按照規定的指標和程序,對相關會員單位為行政區域/流域,園區、企業合同式綜合環境管理服務的能力及范圍進行評價,(詳見《廣西第三方環境咨詢(環保管家)能力評價管理辦法(試行)》)。
協會為通過評價的單位發放《廣西第三方環境咨詢(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證書》(以下簡稱《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證書》),證書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證書,分別證明其具有承接相應項目的服務能力。
(一) 申報單位網上填寫《廣西第三方環境咨詢(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證書申請表》并提交,廣西環保產業協會協會秘書處在接到申報后進行材料初審,并提出技術審核意見,條件符合的簽署項目評價合同,并落實一名項目管理員;條件不符合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
(二) 項目管理員針對申報材料與申報企業對接,核實無誤的,并確認企業未列入國家或地方公共信用平臺或相關部門公布的違法或失信企業名單,通知企業提交全套申報資料的電子版。項目管理員負責對申報材料信息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形式審查,審查不通過予以退回修改,直至審查通過。
(三) 廣西環保產業協會組織相關行業專家(不少于3名),組成考評小組,對申報單位進行現場核查。
(四)考評小組出具考評意見,確定申報是否通過、延緩或淘汰,通過則確定評價證書擬發名單,延緩則需按考評意見補充申報材料,淘汰則需進行重新申報。專家審查和考核通過的單位發布在網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則由項目管理員負責調查落實),公示無異議后由協會頒發《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證書》。
(五)服務能力評價全年皆可申報,相關申報管理文件及申請表可向廣西環保產業協會秘書處索取或在廣西環保產業協會官網、廣西環保產業群上下載。
申報《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
(一)《廣西第三方環境咨詢(環保管家)能力評價申請表》(附件1);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會員證書復印件;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四)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能力培訓合格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證明(近3個月內任何1個月)等復印件;
(六)相應環境綜合服務業績證明材料,包括:項目合同、項目簡介、驗收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七)公司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
(八)能夠證明申請單位第三方環境咨詢(環保管家)服務能力評價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申請單位需將上述材料提交至廣西環保產業協會。